Read: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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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refreshing to learn about the history of Chinese in the USA—the ebb and flow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se two countries.
Here are some text that I highlighted in the book:
事实上,当年许多立委都认为国民政府才是中国的正统政权,只是因为国家处于动员戡乱时期才不得不暂时避居海外一蕞尔小岛,以台北为临时国都。不过,他们的小孩在心态上就截然不同了。到了一九五○、六○年代,许多在台外省第二代渴望能够获得奖学金前往美国一流大学就读,以此为无上荣耀。播迁台湾的国民党政府规定,只有英文能力顶尖者才能去美国读书。 因此,这第二波美国华人移民潮的参与者不只是那些反共菁英,还有他们那些智力过人、受过科学训练的儿女。我爸妈和他们的许多同侪一样,也是拿奖学金到美国读书,取得博士学位后又当上教授。他们在全美国有许多华人朋友,无论其职业为医生、科学家、工程师或者学者,都与他们共享着相同的记忆与经验:小时候从大陆逃难到台湾,然后移居美国。
我发现一般而言华人会把他们的某些文化特色带来美国:例如,崇尚“勤勉”、“节俭”、“忠于家庭”等价值,重视教育与企业精神,而这也促使许多人能很快在美国获得成就。
中美关系好的时候,在美华人就会被当成友好关系的大使与模范公民,可以为两国的文化与经济交流扮演桥梁的角色。等到中美关系恶化,他们就会被毁谤成敌人、叛徒与间谍──不是只有美国这样看待他们,中国也一样。某位在美华人曾说:“我们就像一颗在两个大盘子之间磙来磙去的鸡蛋。”这句话深刻地描绘出此一族群的社会地位有多脆弱。
刚开始我怕这个主题的范围太过庞杂,但我一心想要深入探究华人同胞的历史,此一念头始终萦绕不去。此外,有鉴于那些贬损美国华人的刻版印象长期以来流行于美国新闻界与娱乐圈,我深感自己有责任将关于美国华人的真实历史写出来。周六早上电视播放的卡通往往把华人描绘成暴牙留辫的夸张角色,脸上长着一对丹凤眼。小学图书馆里还收藏着许多过时的种族歧视教科书,从书里一些图片与文字的描述看来,中国人都是留着爪状的长长指甲,把腌制蜗牛当菜肴。在好莱坞电影里,华人扮演的角色不外乎是一些卑躬屈膝的马屁精、间谍或黑帮老大,女人则是泄欲的玩具或者娼妓。美国流行文化很少把华人描绘成值得仿效的角色,华人形象甚至非常不人性化,欠缺人类该具备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这一点让我感到忧虑不已。照社会的期待行事是人类的倾向,因此我想应该有许多亚裔美国人以别人看待他们的方式来看待自己,结果遭遇了信心危机。而且更糟糕的是,根据我过去对于大屠杀文献的研究,如果行凶者不把眼前的受害者当成人类来看待,那就比较有可能发生大屠杀的惨剧。想要折磨与屠杀某个族群之前,不可或缺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先以非人性化的方式去看待他们,把他们降格为东西。那些书籍、电影与电视节目就是用非人性化的方式来描绘美国华人,截然不同于我所认识的华人同胞:实际上他们是如此有趣又充满复杂性,而且成就斐然。
美国华人的经验本来就没有任何奇特之处。说到底,华人所遇到的问题与其他移民没两样,都是一些放诸四海皆准的问题:为了糊口,为了提供食物、住处与好的教育机会给孩子们,他们必须不断努力和挣扎。在这变动不居的世界里,为了维护珍视的价值,他们殚精竭虑。在失去故土后,刚开始来到新的国度时,任何人都不愿放弃那些在过去文化背景中养成的习惯,不愿冒险与人创建新关系──结果多年后才发现自己早已放弃了那些习惯,而且也不断创建新关系。
中国的中产与上层阶级从九百年前的宋朝就开始帮自家女儿缠足,所以女性的小脚向来有“三寸金莲”之称。其实,无论是西方社会女性以马甲束胸的陋习,或是中国的缠足传统,主要都是象征着她们所属家庭的权势,用来向外界展示他们家有经济能力让女儿不事生产,像饰品一样摆在家里。
在美国,容闳努力向学,希望借由他获得的知识来帮助祖国。孟松学院的校董们提议帮他支付大学学费,前提是他毕业后必须当传教士,但容闳的志向更为高远,且充满决心,所以拒绝了。“我想要拥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如此才能把握每个机会,在中国做出一番最有利于国家的事业。”后来他在自传中如此描述自己的决定,“当时我的确很穷,但我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受制于贫穷,不会让贫穷逼使我为了眼前的好处而出卖我心中的远大志向。”他的杰出表现克服了贫穷。勃朗牧师帮容闳在佐治亚州萨凡纳市(Savannah)找到好几位赞助人,容闳在他们的支持下于道光三十年(一八五○年)进入耶鲁学院就读(一八八七年之后,耶鲁学院才改名为耶鲁大学)。令同学们印象深刻的是,大学期间容闳曾两度获得英文作文比赛的首奖。咸丰四年(一八五四年),容闳完成大学学业,成为第一位从美国知名大学毕业的中国人。
根据曾国藩与李鸿章两位总督联名向朝廷提出的〈幼童留洋肄业事宜折〉,这些幼童会在美国留学十五年,而且最好是前往西点军校与海军学院(Naval Academy)等军校就读,然后在三十岁时回国,因为那是“他们为祖国效力的最佳时机”。但直到多年后,清廷才会意识到这些到美国接受教育的留学生在心态上已经改变。他们并未带着西方知识回来报效国家,中国反而把一些最有才干的年轻人拱手送给了美国。 幼年是人类一生中可塑性最强的时期,任何被送往新环境去读书的人,自然都会因为生活经验而造成不可逆的改变。
从许多华人在美国各地颠沛流离的经验来看,他们的旅程可说是心灵之旅:因为在这过程中,他们跨越了一条隐形的界线,从“在美华人”变成了“华裔美国人”。他们在美国各地开枝散叶,并未返回中国,尽管大家做的工作各有不同,但每个人的细微改变却是一致的:他们在心态上渐渐转变,为了在美国落地生根而决定把过去深植内心的中华古老文化予以调适修正。
许多社会评论家发现这个现象实在太讽刺了:反华运动中最活跃的代言人怎么刚好都是爱尔兰人?明明在二十几年前他们自己不是也曾在一八四○、五○年代亲眼见识过反爱尔兰移民的“一无所知运动”(Know-Nothing movement)热潮?在征人的告示后面往往会加上一个附注:NINA,也就是“爱尔兰人勿应征”的简称。英国小说家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曾在《美国游记》(The Amateur Emigrant)里写道:“没多久之前,人人喊打的是爱尔兰人。现在又换成华人要被赶走了。”
无论是基于什么理由,许多爸妈也都相信,如果孩子们不能在美国当上医生、工程师或科学家,他们还是可以带着过去在美国所接受的专业训练,回到中国去当专业人士。只有教育是任何人都无法从孩子们身上夺走的,家长们也常常用一句格言提醒他们:“你可以赚到一百万,但接受教育比赚一百万更棒。你有可能会失去一切,但没有人能够夺走你过去所接受的良好教育。”
李克伦的母亲是美国白人,其父李恩富(Yan Phou Lee)是满清末年“幼童留洋肄业计划”的参与者之一,留洋后在一八八七年(清光绪十三年)以最优等(summa cum laude)的成绩从耶鲁大学毕业,他所写的《我在中国的童年》(When I Was a Boy in China)是最早的美国华人英文自传之一。
二战后,为了奖励那些为国效力的美国华人士兵,美国政府决定改变移民政策。一九四五年战争新娘法案(War Brides Act)通过后,他们获准在中国结婚,把新婚妻子带回美国。由于美国老家的华人女性人数实在太少(男女比例为三比一),许多华裔军人决定娶在外国出生的华人女性为妻。在战争新娘法案于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失效以前,将近六千位华裔美国士兵前往中国娶老婆回家。由于法案时效与休假日有限的双重限制,许多人都没有时间遵循各种繁文缛节,也无法慢慢谈恋爱,培养感情。曾有士兵趁休假飞往中国挑选新娘,结婚后带她飞回旧金山机场,所有的事都在一个月的休假日内搞定。由于这样匆匆结婚的华人很多,导致战后所有移民美国的华人新移民里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女性。一九四八年三月间,据旧金山华人医院(Chinese Hospital in San Francisco)的记录显示,产房每天都有两个华人新生儿出生。据华人史家麦礼谦所言,进入待产的孕妇实在太多,其中许多人只得睡在走廊上。一九四○年代美国华人人口之所以能够从七万七千人飚涨为十一万七千人,理由之一就是因为多了这些新移民与新生儿。
二战结束后,华人终于受到美国社会的热情拥抱,那情况是前所未见的。中美携手打败了侵略它们的日本国,两国之间在战时的友好氛围也在战后不久那段时间里持续着。民众对于华人的全新观感也促使政府改弦更张,新政策让美国华人的生活获得大幅改善。 不过,在接下来十年之间,国际局势的改变让战友的关系变质,美国华人很快又感受到美国社会的敌意。让情况恶化的种种事件包括冷战爆发,还有国共内战与朝鲜战争:首先是毛主席领导的中共取代蒋介石的国民党,成为中国的执政党。接着在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共统治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成为敌国。
美苏之间的大规模军事竞赛导致美国政府将庞大预算投入科学与科技研发,这也让许多大学创办了各种新科系。与此同时,二战的复员战士趁着《美国军人权利法案》(GI Bill)之便纷纷进入大学就读,教室门庭若市,因此校方必须聘请新的教授。由于有资格的大学教师供不应求,美国本土博士人力严重不足,来自中国的学者们很就成为学术市场上的抢手货。 当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换人当家作主,而且新的统治者又采用了截然不同的政府形式,自然是举世关注的大事。在中国成为第二个共产大国的余波荡漾之际,感受最敏锐的莫过于美国华人。
南方华人主要是杂货店老板与华商,他们到了一九六○年时已经历了从“有色人种”过渡为“白人”的过程,跨越种族与阶级鸿沟,在主流社会中获得相当于白人的待遇。能够在南方社会崛起,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有钱,另一方面则是他们介于黑白之间的种族地位。尽管华人的顾客主要都是黑人,但白人活动的地方,像是教堂、学校、理发厅与戏院等,他们也可以进去。华人的小孩在白人学校的表现优异,处处模仿白人的习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华人之所以能够融入白人社会,并非因为有联邦政府介入或者大规模抗议的结果,而是因为他们悄悄地与白人朋友交流往来,也与当地白人领袖进行各种台面下的协商交易。 这是宛如走钢索的高超技巧,必须面面俱到,因为华人商店大部分的顾客是黑人。过去几十年来,华人社群之所以能在美国南方存续,是因为华人总是能表现出友善的姿态,同时顾及黑人与白人的旨趣利益。然而,到了一九六○年代,这种门面虽说还不至于无法撑下去,但已经变得愈来愈难维持,因为华商们发现自己被卷入黑白之间的种族战争。黑人民权领袖要求杂货店店主捐钱,要他们在店头橱窗悬挂政治标语。但另一方面,最讽刺的是,白人至上主义团体居然要求华人也该加入他们成立的白人公民议会(White Citizens’ Councils),帮助反制黑人的社会运动。深知自己在南方社会的地位危疑不稳,华人都尽可能在政治上保持中立。有些人为了分散风险起见,虽然加入白人公民议会,但隐瞒黑人顾客,而他们捐款给民权运动的事也不会让白人商界菁英知道。这种策略并非十全十美,而且因为不愿选边站,他们终究还是激怒了黑人社群。一九六八年金恩律师遇刺身亡后,孟斐斯市的华商商店也成为黑人暴动时攻击的目标。 “如果我们选择支持白人,就会被黑人穷追勐打。但若是支持黑人,也会惨遭白人修理。”在密西西比州长大,后来到加州成为收音机与电视主播的赵帝恩(Sam Chu-Lin)表示。据其回忆,在他生长的那个地区,没有任何华人敢成为民权运动人士:“我没有看过抗议队伍里有任何华人──如果有的话,肯定会被杀掉或者遭社会排斥。”他说,美国南方的华人可真是“如履薄冰”,因为他们身处一个即使稍稍违犯种族规矩也会招来暴力报复的社会,想生存就必须小心翼翼。一九六○年代,他还在密西西比州某电台当DJ,有两位年轻白人女性因为喜欢他的声音而到电台找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是个华人。“她们是两个想要向DJ示好的女粉丝,”赵帝恩回忆道,“我跟她们说我只是电台清洁工,那个DJ正在忙。任何华人都知道那些跟白人女孩约会的黑人会有什么下场。而我赵帝恩并不想冒险。”
从许多访谈内容可隐约听出这个年代美国南方华人的心里有多苦。华人与当地的犹太人社群一样成功接纳了白人文化,但却无法受到白人菁英百分之百的接受,有时甚至不能受到相当于白人的待遇。有些华人在与同胞相处时也不完全自在,尤其是不喜欢爸妈那种喜欢嚼舌根的社交网络。“我不会去参加华人举办的舞会,”某位华裔女子向社会学家詹姆斯.洛温(James Loewen)表示,“我爸妈总是逼我们参加,但我们非常不喜欢。我总是在爸爸看到之前就把邀请函撕掉。”此外,受访者也常表示他们讨厌那些羞辱南方黑人社群的种族歧视法令。等到他们成年了,许多华裔美国人虽然嘴里不讲,但会用双脚表示抗议。许多华裔美国人渐渐从南方出走,离开从小生长的南方小镇,迁居北部与西岸的城市。
也有人取得入学许可,但没有申请到奖学金,于是透过别的管道求助,例如向亲友借贷,或设法获得美国教会与基督教组织的赞助。这种状况创造出一个非常特别的美国华人移民。一方面这些移民在某种程度上都具备勇气、企图心与冒险精神等条件,但另一方面美国华人社群之所以会出现这个新的群体,也是因为他们在学业上的表现特别杰出,才获得青睐──而选择他们的学校有权决定他们能否实现自己的梦想。
香港的社交生活较为快速刺激,主妇们忙着中午上茶楼聚餐,晚上去唱卡拉OK,还有各种餐会与夜宴。到美国后她们发现自己很难适应较慢的社交生活步调,郊区的生活环境除了给人与世隔绝之感,她们内心深处也常觉得孤伶伶的。 无可避免的是,配偶长时间不在导致许多人寂寞难耐,开始搞外遇。心理学家梁亚历(Alex Leung,音译)认为某些太空人回到亚洲后就进入了某种“二度单身期”。“香港向来以物欲横流与夜生活纸醉金迷闻名,”他撰文写道,“这些感觉自己像恢复单身的男人很容易误入温柔乡,把这些逾矩的行为当成逢场作戏。”在此同时,某些移民的香港主妇在烦闷挫折之余与当地熟识的男子发展出暧昧的关系,然后又更进一步──这类事件也时有所闻。不管真的外遇或只是搞暧昧,许多太空人的婚姻就此触礁。某位香港银行界高层的妻子带着三个孩子住在旧金山,结果和某个男性未婚邻居变成密友,她老公醋劲大发。在遭到老公指控搞外遇的同时,这位人妻回呛:我也听说你在香港的夜店跟我不认识的女人跳舞寻欢啊!一听到这些话,她老公立刻飞回香港,一周后就诉请离婚了。
尽管婚姻触礁的案例不算少,但许多太空人夫妻还是熬了过去,并未离婚,但这种分居两地的生活模式还是让丈夫感到压力沉重,进而导致他们与家人的关系产生裂痕。例如,为了减低自己长期离家的罪恶感,某些华人父亲会试着透过昂贵的礼物来表达自己的父爱,像是购买最夯的玩具、名车,给小孩许多零用钱。但无论砸了多少钱,他们终究会发现自己的亲职无法用钱来履行。某些儿女最后只把父亲当成提款机,而非能够给予建议而又可靠的典范。因为缺少儿女的爱,许多父亲后来发现自己在心理与情感两方面都已与家人疏离。梁亚历在文章中提及某个案例李先生的小孩喜欢用英语讲话,不爱讲华语,等到他要求他们一定要用母语与他说话,他们就干脆不和他说话了。另一个案例王先生每次与妻子小孩在一起时,总是着了魔似的不断透过传真机与移动电话随时掌握大西洋彼岸的股市行情,而且通常都是在北美时间的大半夜。家人被惹火了要他别这样,他居然提出警告,要是他们一直抱怨他就再也不来了。
许多家长深信,为了帮孩子们争取到更好的未来,即使牺牲了亲子之间的亲密关系也在所不惜。不过家长大都因为与孩子分隔两地而有很深的罪恶感,因此他们和香港的太空人父亲一样,用钱来弥补。一九九○年代期间,这些来自台湾的降落伞小孩每年平均得花费一万五千美元,如果把家里的种种开销加进去,数字就更可观了。根据《洛杉矶时报》在一九九三年的估计显示,一个降落伞小孩在美国每年所需开销大约为四万美元。某些青少年深知一开口就会有钱,而且当憎恶之情渐渐淡去,一种“爸妈对我有亏欠”的心态油然而生,他们甚至会变成擅长利用家长的罪恶感来要更多零用钱。“把我丢在这里不闻不问的是他们,因此对我有亏欠,”某位降落伞小孩向访谈者表示,“那是我应得的。”
站在高科技业的角度来看,H1-B签证制度深具吸引力,因为可以解决产业的劳力需求问题,每六年就让各公司汰换一批人,可以充分利用的人才。一般认为,这个政策是为了让国内产业可以有机会掌控外国移民的高科技人力资源,但又不用对他们的付出给予充分回报、助其取得美国公民身分。刚开始,国会把这签证计划的年度名额设定为六万五千人,但九○年代的高科技蓬勃发展,导致电脑程序设计师、工程师与系统分析师的人力大缺,各公司都希望能从国外招募新血。在微软等大企业积极游说下,美国政府在一九九八年把限额提升到十一万五千人,两年后再度提升为十九万五千人。在借此制度取得签证的外国技术劳工里,为数最多的是印度人,中国人居次。(大部分持有H1-B签证的华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非台湾。一九八○、九○年代期间,在美国接受教育的台湾高科技人才往往会回流台湾。尽管一九六○、七○年代期间的台湾留学生往往选择留在美国,到了此时,更多台湾学生在取得学位后因为故乡的就业机会更好,所以会回到台湾。不过,中国的高科技员工更想留在美国。) 很快就有许多人批评H1-B签证制度是“白领奴隶卖身契”。这些白领劳工的薪水最高有一半是被人力仲介抽走,而且签证持有者为了希望公司帮忙申请永久居留身分,也必须让雇主对他们予取予求。如果签证持有人想要换公司,新雇主必须为他们向移民及归化局提出申请,整个流程要跑好几个月。H1-B签证持有者必须等好几年才能取得渴望已久的绿卡,而且他门也深知自己的签证搞不好在拿到绿卡前就到期了。绿卡的申请案也就开始大排长龙,因为每一年每个国家申请者取得绿卡的比例都不得超过百分之七。 到了一九九○年代末期,少数持有H1-B签证的华人开始组织起来。例如,来自中国的绿卡申请人燕晓哲(Swallow Yan)在一九九八年促成华人专业人士和企业家协会移民事务委员会(Immigration Council of the Chinese Professionals and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的成立,借此一基层组织代表所有的签证持有者向政治人物游说。但一般而言,H1-B签证持有者向来很怕惹事,所以不敢向媒体与立法机构陈情。当我为这本书进行研究工作时,曾采访过几位曾经持有H1-B签证的华人,但他们坚持我不能透露他们的名字才愿意受访。
除了H1-B签证制度之外,还有另一个新的情势也对“高科技”华人不利。苏联突然垮台后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留下空缺,有助于中国在后冷战时代崛起,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军事大国。苏联本来就玩不起军备竞赛的游戏,结果瓦解后也拖垮了俄罗斯与前苏联所属各共和国的经济,相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成长却出现飚升之势。毛泽东死后,中国的国民生产毛额在一九九○年代几乎成长为三倍,美国开始担心中国会成为竞争对手。在九○年代期间许多经济专家与史家纷纷断言,二十一世纪将会是中国的天下。
一九九○年代期间,很多批评者都指出美中双方政府都没有严格执行移民法规,因为美国成衣业必须靠剥削这些非法移工才能营利,而中国则是因为移工从海外汇款回国而促进了经济发展。
电影上映前,某位电影公司高层曾向哥伦比亚三星电影公司(Columbia TriStar)的华裔美国人总裁李公明(Chris Lee)抱怨道,《喜福会》里“没有美国人”。结果李公明反驳他:“里面的确有美国人,只是他们长得不像你。”
这些种族歧视案例都不是平白无故发生,而是有其背景。而且这些事的起因也都不光是因为当事人的外貌不同于美国人。别说美国社会,其实大多数社会历史上的统治阶级为了掌控整个社会,都会巧妙利用族群与种族差异,以此为烟雾弹,让社会福斯没有注意到自己被控制了。种族主义也常常被用来分化美国劳工,为了不让他们在各种重要议题上取得胜利,刻意破坏白人与有色人种劳工之间的团结。此外在经济大萧条或战争期间,政府也能用这种伎俩来扩大政权的掌控范围。每到这种时候,领导人为了让社会福斯支持自己的解决方案,总是会毁谤、牺牲某个族群,而华人在排华法案时期的运命就是如此。
这调查发现,许多人都觉得,与其投票给亚裔美国人当总统,他们宁愿投给女性、非裔或者犹太裔美国候选人。
华裔美国人的未来取决于他们是否有能力为自己发声:透过勇于表达意见而加强自己的存在感,摆脱别人套在他们身上的“少数族裔模范”枷锁,如此一来才能拒绝别人定义与规定他们,自己找出怎样才算成功,有多成功。华人的责任与其他美国同胞没有两样。身为美国公民,爱国是一种责任也是权利,我们必须同时予以履行和争取:投票、竞选公职、与各级议员对话、在更多媒体上表述我们的政治看法,并且揭发政府与其他社会体制内部的漤权事件与冤案。不过,光是讲话与挥舞旗帜并不够,我们必须坚定地挑战政府与自己,如此方能不辜负所有美国人共享的民权与自由。这是我们身为美国人的权利、特权与责任。
尽管《美国宪法》与《权利法案》的陈义甚高,但实际上两份文件的起草者很多都蓄奴,也不认为自由的特权应该及于妇女、少数族裔,甚至没有土地的美国人。而且不幸的是,过去两个世纪以来,美国对待黑人、美国原住民与其他族群的方式一直都抵触了上述两份被当成建国基石的文件。结果美国史与其他许多国家没两样,长久以来始终无法摆脱族群身分问题所衍生的乱局,而且问题仍持续着,无法预见结果如何。 如果任由群体压制个人权利,不可避免地将会产生极端民族主义,而且长久以来世界各地的许多战争与种族大屠杀都是以此为原因与借口。想当年,成千上万华人与其他移民之所以会离弃自己的祖国,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来到这一片陌生的土地,就是为了躲避族群身分的压迫,就是因为他们不想面对代代相传严重的种族对立。他们来美国是否来对了?只有时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而且答案完全取决于美国是否能持续进步,最终实现它当初所倡议的平等主义基本理念──也就是〈独立宣言〉所说的,“人生而平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是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理由在于,当初许多华人之所以远渡重洋,就是因为他们心里始终萦绕着一个高远的梦想,认为美国真是这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