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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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book offers deep insight into the social roles of men and women in Chinese culture, and I thoroughly enjoyed reading it.
Here are some text that I highlighted in the book:
其实中国的男人,也未必比女人有见识。在历史上、现实中,或者在文艺作品里,我们常不难看到这样的“大老爷儿们”:他们平日里颐指气使、威风八面,一副安邦治国、出将入相的样子,一旦真格的有了什么事情,对不起,不是要老婆拿主意,便是向丫环讨办法,一点见识也没有了。
胆小怕事不过害己(明明属于自己的幸福却不敢去追求),不负责任却会坑人(自己造下的罪孽却要别人去承担)。我们这类故事中的男主角既然胆小怕事,当然也怕负责任。或者更准确一点说,正因为怕负责任,这才不敢去惹是生非。
中国的这些英雄,却似乎不喜欢女人。 不知为什么,中国古代的传奇故事,好像有严格的分工和界限:说爱情的专说爱情,说英雄的专说英雄。爱情传奇中少有英雄行为,英雄传奇中又难觅爱情色彩。在爱情传奇中,要么是死去活来地爱,要么是始乱终弃地赖,要么是生离死别地哭,要么是棒打鸳鸯地坏,都与英雄无关。在英雄传奇中,有的只是刀光剑影,血迹人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全无半点浪漫温馨。所以,《红楼梦》通篇说爱情,却一个英雄也不见;《水浒传》遍地是英雄,又半点爱情也难寻。
不知什么时候起,中国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应该而且必须“不好色”。
像李逵这样压抑了性需求的所谓英雄好汉,最终都将只能变成一架机器:或者是杀人放火的机器,或者是喝酒吃肉的机器,至多也不过是做好事的机器。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这句话可以做三种理解:一种理解是,英雄气总是很短的,儿女情才能长久;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不要紧,反正还有儿女情长;还有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者,多因儿女情长。江湖上的好汉们,显然取最后一种理解。
在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那些心中想着女人,能在女人面前充分展示男性的性特征和性魅力的人;那些有性欲,有性感,有性能力和性技巧的人;那些精于女色手段、房中技巧、性爱艺术的人,不是败类便是匪类,不是奸人便是小人,不是讼棍便是恶棍,不是文痞便是地痞
把性作为一种专利让给坏蛋孬种、流氓恶棍,其实不是一件好事。对于那些坏家伙来说,实在让他们太占便宜;对于好汉们而言,又未免得不偿失。因为依照辩证法,矛盾对立的双方,都只有当对方存在时,自身才存在。世界上如果没有了女人,也就没有男人了。所以,心中没有男人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心中没有女人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好汉们为了当英雄,结果却丢掉了(或部分地丢掉了)男人的身份,是合算呢,还是不合算呢?甚至连带中国的女人,也只好自认倒霉,死了那份爱慕英雄之心。中国的女人既然无英雄可爱,那么没奈何,便只好去爱“病人”“蠢人”或所谓“老实人”,比如呆头呆脑的董永、傻里傻气的许仙和多愁多病的张生——如果她们不想委身于西门庆之流的话。 这可真是悲莫大焉!
跪倒在男人的面前,并扬言对方如不答应,就绝不起身。这实在本应只是女人才使用的要挟手段,可惜往往成了中国男人的专利,不但忠臣孝子一类的人物频频使用,个别情况下,江湖好汉也要用一用的,比如宋江就是。
中国的男人既然都多少有点像女人,或者多少有点像孩子,那么,他们当然也就可以让自己不必有太多的责任心或责任感。认真说来,责任心和责任感,才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品质。西方的男人,一般说是有责任心和责任感的。他们也向女人下跪,但那和武松们向宋江下跪一样,只是为了表示敬重和崇拜,而且只在求爱时。一旦获取了芳心,便会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保卫女人的责任,不惜为之出生入死、赴汤蹈火,谓之“骑士风度”。 一般地说,传统社会中的中国的男人可没有这种风度。他们往往只有“大老爷们作风”或“奶油小生德行”,甚至“流氓无赖行径”。就拿男女二人私通这件事来说,一开始时,往往是男的主动。或吟风诵月,或挤眉弄眼,或说风话挑逗,或用重金收买,或者“跪倒尘埃”,哀求“娘子救小人一命”,总之是大献殷勤,极尽媚态,十分下作。可是,一旦东窗事发,要出事了,却又吓得龟孙子似的,一点主张也没有,半分责任都不敢负,不是躲在床下,便是跳窗而逃,任由那女的去承受一切。
当国难或家难临头时,比方说,府邸、城池、国都被匪人或敌兵包围,眼看抵挡不住时,他们的第一反应,也往往是先逼自己的妻妾和女儿自尽,甚或亲手杀了她们,然后再自尽,或逃亡,或投降做俘虏。可见,中国的男人,实在是靠不住。比较靠得住的,只是侠客和江湖好汉。但可惜,侠客和好汉们往往又不爱女人。
农业较之畜牧业,缺少明显的性特征,而农业民族也不像游牧民族或狩猎民族那样,需要男性的攻击和冒险,毋宁说更多的还是需要女性的忍耐和精细。春播秋收有如女人的十月怀胎,精耕细作有如女人的纺织缝纫,农业民族的文化性格是很容易倾向于无性化和女性化的。 长达数千年之久的专制制度,则可能是另一个原因。我们知道,这种制度的一个特点,就是最终只承认一个人是男人。这个人就是皇帝。皇帝“乾纲独断”,是绝对的和唯一的阳刚。其他人则必须阴柔,在把皇帝“君父化”的同时将自己“臣妾化”。
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都一律无性化,不是“同志”,便是“师傅”。夫妻叫“爱人”,恋人叫“朋友”,全是没有性别差异的。从动机上讲,这大约是要提倡新社会男女之间的平等,但平等倒是平等,却也无性。
宋以前的中国男人,大体上还是很像男人的。宋以后,对不起,就不大像了。到了明清,简直就每下愈况,作为其缩影的大观园里,不是贾政那样的“僵尸”,就是贾赦那样的“蛆虫”,最好的男人,也只不过是宝玉那样的女性化哥儿。
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教,一直是做母亲的责任。因此,当人们认为一个孩子缺少家教时,便会骂他是“没娘养的”或“没娘教的”,绝不会骂到他父亲头上。可见一个父亲在家里,其实并不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负什么责任。这类事情无一例外地都应该由那位“良母”去操心费力。所以,一个中年丧妻或离异的男子如果独自一人抚养子女,便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认为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真是不容易。相反,如果一个寡妇独自一人把子女拉扯大,当然也会博得同情,但那同情心却绝不会在带孩子这一点上,因为那原本是女人的“天职”。 男人没有“良父”的义务,更没有“贤夫”的责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只有贤或不贤的妻,没有贤或不贤的夫。或者说,丈夫们似乎天然就是贤的,有不贤之可能的只是妻子。
贤妻良母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是夫妻之间的一种“不平等条约”。
贤妻的字面意义是“好妻子”,实际内容却其实是“好媳妇”。其首要标准,不是体贴丈夫,而是孝敬公婆。如果这只是指赡养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孝敬公公婆婆,和孝敬岳父岳母一样,都应该提倡。但可惜,传统社会的孝敬公婆,却往往是“做牛做马”的同义语;而“好媳妇”的特定内涵,也差不多就是“好奴才”。
在两性关系中,无论是男人的嫉妒还是女人的嫉妒,都是人的天性。贤妻的标准既然要求女人不得嫉妒,也就无异于要求女人不像女人。
她们的母亲就是她们人生课堂的启蒙教师和权威指导者,她们在母亲的身上看到的是自己未来的影子。无疑,她们很少能够看到母亲如何做妻子,更多的是看到母亲如何做妈妈。这就使她们对于做母亲有一种天然的向往和乐趣,至少会认为理当如此。 因此,中国的传统女性往往在做姑娘时就表现出母性来,比如对幼小的弟妹,或者对鳏居的父亲,都会充当起母亲的角色,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这样的女孩,结婚以后,往往都会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甚至对于自己的丈夫,也往往给予母亲般的关怀和保护,让他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坐享其成,安享其福。如果所嫁的丈夫比自己小,这种溺爱程度还要加码,因此又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
在这种婚姻模式中,丈夫也很难会是什么“贤夫良父”,而多半是“浪子顽童”。在他们看来,婚姻不过是从一个女人的怀抱转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那么,在前一个女人的怀里干什么(比方说吃奶),在后一个女人的怀里也干什么(变相吃奶);对前一种女人是什么态度(比方说又爱又怕),对后一个女人也无妨采取这种态度(所以怕老婆的故事多有流传),而后一个女人也往往吃这一套。正如张铭远在《中国人的人生曲线》一书中所说,中国的不少夫妻关系,“恰如一个骄横的儿子和一个温柔的母亲的关系一样”。
中国的小姐们,一见到落难的公子,便会顿起搭救之心。这时,她们往往身份也不顾了,脸面也不要了,门风也不管了,家规也不怕了,一心要承担起保护的义务,把那可怜的男人(在她们眼里只不过是可爱的大男孩)揽进怀里,置于自己的羽翼之下,就像老母鸡呵护小鸡娃子,不让它们被老鹰叼走一样。难怪落难公子被多情小姐搭救的故事,层出不穷,广泛流传,久演不衰,大受欢迎。这些落难公子当然无一例外都是多愁多病的文弱小生,是奶声奶气的漂亮男孩,而这些多情小姐则无一例外地是未来的贤妻良母。一个男人如果能娶上这样的妻子,当然是三生有幸;而一个女人如果能充当这样的角色,也自觉十分满足。因此这种戏男男女女都爱看。男人盼望自己有这样的艳遇和福气,女人们则希望自己也能如此这般地一显身手。
西方的英雄救美女,中国的小姐救公子;西方的美女爱英雄,中国的男孩恋母亲。所以西方人喜欢为孩子找教父,中国人则喜欢给孩子认干妈。 结果呢?结果自然是一部分男人越来越柔弱化,甚至女性化,同时相当一部分女人则用母性代替了妻性,甚至只有母性,没有妻性。
一个大男人,还是什么“至尊天子”,却保护不了一个自己心爱的弱女子,真不知中国的男子,还有什么脸面来说话?
女人的不幸是社会的不幸。 告别原始时代以后,中国传统社会就一直是一个男性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为了维护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和统治模式,中国的男人编造了一整套哲学伦理学原理,来维护他们压迫统治女人的合法性。
在我国某些地区,还有这样的奇怪风俗:如果头胎生的是女儿,那么,便不准她管自己的父亲叫爸爸,除非后来有了弟弟,才可以解禁。当然,这还是客气的。一些时代和地区,甚至还有杀婴和弃婴的事发生。“男曰儿,女曰婴”,杀婴和弃婴当然是杀死或遗弃初生的女孩。这种恶俗,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韩非子就曾说当时的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但直到现在,某些地区不时仍有这类惨无人道的事发生。
母夜叉、母老虎、骂街泼妇,大约就是所谓“女强人”的几种类型。因此我认为,当代舆论界把那些有能力、有气魄、有主见、有作为、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的新女性称之为“女强人”,实在是甚为不妥的。 首先,它带有明显的性别偏见和歧视女性的色彩,否则就该有与之相对应的“男强人”的说法。然而,尽管男人中不乏平庸、胆小、无能的窝囊废,但能干、勇敢、刚强的男人绝不会被称为“男强人”。这无非因为在传统观念看来,男人原本是该强,而女人原本是该弱的。所以,男人强是正常现象,不必特别说明他是“男强人”,只要说他是男人即可;而女人强则不正常,必须特别地加以强调。
那些立志守节的寡妇,便只有两条路:要么及早自杀,一了百了;要么尽量把自己弄得平庸丑陋一些,最好忘掉自己是女人。因为对于一个寡妇,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寡妇来说,最难抵御的诱惑就是性的诱惑,最为严峻的考验也是性的考验,而性爱又总是与姿色、容貌、体态、仪表等相关联。男人见了漂亮女人,很少有不动心的。如果得知对方是寡妇,便更会想入非非,甚至惹是生非。寡妇没有男人保护,好欺负;寡妇有过性的经验,好勾引。所以,“寡妇门前是非多”,年轻漂亮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寡妇们没有办法使自己变得不是寡妇,唯一的对策当然也就只有让自己显得既不年轻,也不漂亮。
什么是“贞”?贞就是正,包括忠诚、正直、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穷不失义,达不离道”。这恰恰是这类女子的可贵品德。 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在身不由己的情况下,能守住自己心中的一方净土。当她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色相时,力求“卖艺不卖身”(如《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莘瑶琴)。求之不得,则求“卖身不卖心”(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一片真情只付于真情人。所以当杜十娘得知李甲变心时,便痛彻心扉地感到了被欺骗和被玷污。作为妓女,她无法保住自己的身子;作为贞女,她却必须保卫自己的心灵。所以,她不惜一死,怒而沉江。因为在她们看来,心灵的自由是比身体的自由更宝贵,心灵的纯洁是比身体的洁净更重要的事情。“哀莫大于心死。”心既已死,则此身何惜?
婚后三天,秋胡便被抓了壮丁。罗梅英拒绝了自己父母和婆婆要她改嫁的要求,坚贞自守,甘苦备尝。十年后,秋胡得官回家,夫妻相见于桑园,竟不相识,而秋胡亦竟把她当作他人之妻调戏。当罗梅英得知这个流氓就是自己盼望多年的丈夫时,愤怒至极,坚决要求离异。显然,罗梅英要捍卫的,并不是封建礼仪,而是她自己极为看重的夫妻情义和人格尊严。
男人都自以为了不起,无论是男子汉(真老虎),还是小丈夫(纸老虎),都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母老虎。面对一只母老虎,纸老虎固然会露馅,真老虎也觉无味,因为那将使自己无法扮演男子汉的角色,至少也要失去许多机会。故“发嗲”者越小越好:身材小、胃口小、声音小、动作小、胆子小,这才能让男人“大”显身手。结果是,男人得了面子(像个男子汉),女孩子得了实惠(受到保护疼爱),岂非大家都很开心?
禁忌在文化人类学中称为“taboo”,音译为“塔布”,往往用于那些被认为既神圣又危险、既纯洁又肮脏的事情和事物。它的成立,是建立在人类恐惧的心理上,是人类畏惧与欲求、恐怖与被诱的矛盾混合物。也就是说,为了防范那些不该有的诱惑与欲求,便只有施以恐吓和欺骗。比方说,在原始时代,经期中的妇女要被隔离起来,因为她们在流血。流血在原始时代是恐怖的事情,因为那往往意味着死亡。这样,流血的妇女不但自己是危险的(所以要隔离开来加以保护);而且对别人也是有威胁的(所以要隔离起来加以防范)。这时,一个男子如果见到了经血,就会“倒血霉”;如果与之性交,更会触犯神明。凡此种种,就是禁忌。
原因就在于男人不但有群婚倾向,也有嫉妒心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多次提到“雄性的嫉妒”。这种嫉妒使他们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发生性的关系,而女性的守贞,恰好能够满足这一心理。
男人的性心理也仍然是很矛盾的:他希望自己的女人严守贞操,而其他的女子最好都是娼妇。
所有图腾传说的模式都差不多:族的某一老祖母因某种神奇的遭遇而怀孕,生下了以后的族人。比如禹的母亲吞食了薏苡生下了夏族,弃的母亲脚踏了巨人的足迹生下了周族等。这类事情当然不可能是真的。它们都不过是父系制向母系制夺权时,故意对男性在生殖中的作用加以神化而已。 神化的目的是为了抬价,而抬价的目的是为了夺权。夏禹、商契、周弃一类人物既然是“神之子”,则他们至少也是半个神,比他们那些不是神的母亲和姐妹,也就更有资格去当领袖。
当父系制取代了母系制之后,氏族没有解体,只不过由氏族转化为家族;图腾也没有退场,只不过改头换面,换了服装和脸谱,继续表演。也就是说,中国人继续通过神圣的祭坛来维护父系的权威,只不过把图腾崇拜改成了祖宗崇拜。
中国人生孩子,决不会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父爱或母爱的需要,更不会说那不过是自己性爱的一种副产品,而要说是为了列祖列宗香火旺盛,祭祀不断,血统延绵不绝。又比如一个中国人要干一番事业,也不会说那是因为个人兴趣或野心,而要说那是为了“光宗耀祖”。当然,有了成绩,也得说那是“祖上积德”;有了错误,则是“辱没先人”。这时,就要举行仪式,向祖宗汇报或请罪,并请求帮助。 中国人如此敬祖,是有道理的。 这个道理,就在于祖是父系制度和男权政治的象征。
“祖”这个字,郭沫若先生以为就是男根的符号。这个说法当时颇受讥讽,现在却几乎成了学术界的定论。近年来,在我国陕西、河南、山西、山东、湖南、湖北、广西、新疆等地,都出土了“且”——男根模型。这些模型有大有小,有石有陶,大多十分形似,有的还有龟头、尿道和睾丸。这些模型,就叫“祖”。石制的叫石祖,陶制的叫陶祖。可见祖即男根,只不过平时叫“且”,登上了祭坛才叫“祖”。 祖既为且,为男根,则祖宗崇拜也就无疑来源于男根崇拜。
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做“籍”。祖立则籍立,祖在则籍在,祖毁则籍亡,叫“毁庙灭籍”。籍既因祖而生而灭,所以就叫“祖籍”。后来,氏族变成了国家,祖便成了国家的象征。以祖庙为中心,国君率民而居,叫做“国”。祖立则国立,祖在则国在,祖毁则国亡,叫做“毁庙灭国”。国既因祖而生而灭,所以就叫“祖国”。
依周礼,天子登基时,要举行仪式,接受上天和先王赐予的圭;册封诸侯时,也要为他颁发相应等级的圭,叫“命圭”。这个仪式的意义是很明显的:天子通过列祖列宗从上天那里接受了伟大神圣的生殖力,又把它分给诸侯。因此,天子有资格当天下人的父亲和宗主,诸侯和大夫则有资格当他们各自国和家的父亲和宗主。当然,也就有资格占有更多的食品、财富、土地和女人
“哪个男子不善钟情,哪个女子不善怀春”,性的吸引乃是少男少女无法抵御的诱惑;另一方面,当时的风俗,是对性关系看得很淡,野合之事,比比皆是。就连孔夫子他老先生本人,也是其父叔梁纥与其母颜氏在尼山祭神时野合而生,祷于尼丘而得。故孔子名“丘”,字“仲尼”,其来由便正是他父母做爱的那个地方——尼丘。
婚姻的目的无非两条:一是为两个异性家族缔结亲缘,二是为其中男方家族继承血统。要言之,也就是“继统”与“结缘”。
继统包括两个内容,即“上以事宗庙”和“下以继后世”。依照这个说法,男女两人结为夫妻,首先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幸福,甚至也首先不是为了他们的父母,而是为了那些早已死去的列祖列宗,而且还只是男方的祖宗。
其实,“婚姻”这两个字,本义就是“结缘”。婚是男子娶妻,姻是女子嫁夫。所以妻之父(岳父)叫“婚”,夫之父(公爹)叫“姻”,相互之间就叫“婚姻”,也叫“亲家”“姻亲”。姻亲之间,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按说不该亲的,然而却也成了“亲”,所以结婚也叫“成亲”——不但夫妻两个成为亲人,而且夫妻两族也成为亲戚。 成为“亲”又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多啦!“是亲三分向。”中国人待人接物,说话办事,从来就不问是非,只问亲疏。亲戚遇了难,固然要救助,即便犯了法,也要包庇。总之,有了亲戚,好人有帮衬,坏人有帮凶,所以无论好人坏人,都很看重结缘。
吃饭是自己的事,婚姻却是双方家族的事。所以,娶妻叫“娶媳妇”,嫁夫叫“寻婆家”。男子要娶的既然不是妻子,而是父母的儿媳,当然由父母去挑选;女子要嫁的既然不是丈夫,而是婆家,自然也用不着自己来操心。不操心也不负责,吃现成饭,不也挺好吗?正因也“挺好”,所以直到今天,也仍有让父母去操劳者。 可惜,媳妇和婆家虽说可以让父母去选择和决定,婚后的日子却只能由自己来过。这就好比点菜的是别人,吃饭的却是自己,其滋味如何,可就真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了。
即便当事人父母,在为其择偶时,也是不谈爱情的。 父母们考虑的,主要是“门第”(结缘)和“生育”(继统)。
对于大多数传统社会中的中国人而言,爱情实在是一种太空洞太渺茫的东西。婚姻有没有爱情做基础,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男的找不找得到老婆,女的嫁不嫁得出去。如果满世界都是怨女旷夫,连“男有室,女有家”都办不到,却来侈谈什么爱情,那就只能惹人发笑,嗤之以鼻。 那么,如果“男皆有室,女皆有家”,是不是就可以来谈爱情了呢?对不起,那就更不必了。男的都有了老婆,女的都有了老公,那还谈爱情干什么?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呗!爱情并不能当饭吃,结婚是为了过日子,这是个实实在在的事情。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要操心,件件要落实,哪里浪漫得起来? 的确,婚姻在中国,从来就是一件很现实的事。除家族有结缘和继统两大功利目的外,当事人则多半把它视为一种责任和一种义务。“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似乎是一件不需要讲道理的事。
更何况,性冷淡和性无能,不但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而且还会受到社会的赞扬。女的性冷淡是“不淫荡”,男的性无能是“不好色”;前者是“淑女”的标志,后者则是“好汉”的本色。可见,社会道德在总体上是压抑、限制甚至敌视性的。
由此我常怀疑,中国人的忠厚、老实、本分和无魅力,只怕有一半以上是装出来的。正因为是装出来的,所以他们对于不肯装的人,尤其是对那些又聪明又漂亮、充满青春气息和女性魅力的女孩子,几乎会近乎本能地充满着嫉恨。
王夫人的逻辑,其实也就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正统派”的逻辑:漂亮、有吸引力(甚至还谈不上“性感”)的女孩子一定不贤淑,一定是“妖精”。于是,反过来,一个女孩或女人,如果要证明自己是“好人”,是“正经女人”和“良家妇女”,那就只有尽量把自己弄得不漂亮、不性感,没有吸引力。
姑娘小伙子们婚前爱得死去活来,又是“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又是“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等到结了婚,天天见面了,怎么样呢?诗也没有了,歌也没有了,传奇也没有了,戏也没有了。大约一结婚,“情郎情妹”就变成了“老公老婆”,或者“才子佳人”就变成了“老爷太太”,剩下的事情,就和千百个普通家庭一样,无非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或者男耕女织、夫唱妇随,哪里还会有什么诗意?
在古代,文人墨客狎妓,写了歌词给歌妓唱,或与才艺双绝的名妓唱和酬答,被视为风流韵事,是“雅”;如与正妻过于亲热,写诗赠妻,似乎反倒是“俗”。
有可能变成“通房丫头”的婢女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夫主原来使唤的丫环,另一种是随正妻陪嫁来的丫环。她们因为和主子关系特别密切,主子的饮食起居,一应生活琐事,都由她们料理,往往也就不太拘于形迹,也容易引起男主人的邪念甚或“爱情”。往往是还没有办什么手续,稀里糊涂、轻而易举地就发生了性关系(如宝玉与袭人)。生米煮成熟饭后,再来“开脸”,而女主人往往也比较能容忍。容忍的原因,一则因为毕竟多少有些主仆情分,二则也知道她们“翻不起大浪”,三则毕竟是自己的奴才,知根知底,怎么也比外面买来的“婊子”或“骚货”好。所以,不少主母,也鼓励夫君收自己房里的丫头。
在传统观念看来,一个男人是否有出息或有作为,妻子的责任是很重大的。因为母亲只担任成人前的教育。男子一成人,就要娶妻,于是这个人就交给那做妻子的了。如果那男人居然竟“没有出息”,那么,做母亲的是绝不会认账的。因为世界上的母亲都不会承认自己儿子不好和自己教育不成功。宽容一点的,可以承认那是自己儿子“运气不好”;不宽容的,则会一口咬定是儿媳妇“坏了儿子的事”。
在传统社会,做一个好媳妇却又比做一个好妻子更为重要。因为礼已经规定了:“妇顺者,顺于舅姑(公婆),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孝顺公婆,和睦家人,比夫妻相爱重要得多。而且,在事实上,公婆对媳妇的处置权力也要大于丈夫。一个做妻子的,如果不讨丈夫喜欢,或与丈夫没有感情,但只要婆婆不发话,丈夫就休不了她,如蒋介石、鲁迅的原配都是。反之,如果婆婆不喜欢这个媳妇,要将她扫地出门,那么,夫妻感情再好,也无济于事。
妻子的角色很难扮演,而且即便当好了,也不怎么样。 道理也很简单:夫唱妇随,会把她变成跟屁虫;规劝进言,会把她变成唠叨鬼;恭谨守礼,会把她变成呆木头;善于理财,会把她变成铁算盘;严于治家,会把她变成母夜叉。又有谁,会喜欢跟屁虫、唠叨鬼、呆木头、铁算盘和母夜叉呢
妾不必规劝丈夫,她没有这个资格;妾不必侍奉翁姑,她没有这个地位;妾不必当家理财,她自己只是一个被管理的对象;妾甚至不必抚育子女,因为教子乃是妻的职责。妾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满足丈夫的要求,让丈夫开心。任务不但单一,而且相对较好完成。因为所谓“姬妾”,多半都有几分姿色。再说了,能让丈夫开心,自然也能让丈夫更爱自己。这种又讨好又卖乖的事,何乐而不为?
妻妾之间的矛盾,真可谓你死我活。惹是生非、挑拨离间、装神弄鬼、以假乱真、落井下石、借刀杀人……但凡政客间用得着、朝廷里用得上的手段,在这里也都有用武之地。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宫廷斗争和家庭斗争,原本就有极为相似之处,即都是争夺一个男人的斗争,只不过将相们争的是国君,妻妾们争的是夫君罢了。但是,目的却都一样,即排挤他人,独享其宠。
封建伦常制度中的名分这个东西,是一种用心十分险恶的设计。从表面上看,它不过只是要维护一种男女有别、上下有等、尊卑有序的社会秩序;但在骨子里,却是要取消每个人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使人不成其为人。因为任何名分,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它只有在一定的团体和一定的关系中,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这种团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家族、家庭;这种关系,可以是君臣,也可以是父子、夫妇。一旦失去这些团体和关系,名分就没有用。
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批准开设了有史记载的第一家“国家妓院”,当时称作“女闾”。“闾”是门的意思。这家妓院就设立在桓公的宫门口,配备了妓女七百人,由桓公任“董事长”,而“总经理”就是大政治家齐相管仲。 管仲开设妓院,有四个目的:一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二是缓解社会供需矛盾(让宫内怨女宫外旷夫得以苟合);三是吸引国外人才;四是充当色情间谍。当时,各国争雄,谋士与使节,常常奔走于道路,游说于诸侯。齐国的国宾馆有“三陪小姐”,自然较之他国,更有吸引力。孔子曾极力称赞管仲的“仁”,说他辅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不知他老先生是否知道,管仲的和平手段,也包括以肉弹代炮弹的伎俩在内。
中国人的社交叫“应酬”。应酬这个词是由“酬酢”演变而来。“酬”是主人敬酒,“酢”是客人回敬,总之社交离不开酒。但是,单单有酒,是不够的,还要有陪酒女郎。醇酒美人,缺一不可,而青楼则恰好兼而有之。青楼女子,训练有素,既温柔多情,又口齿伶俐,弹得琴,唱得曲,说得笑话,还能打情骂俏。雅俗共赏,荤素杂糅,效果极佳。所以,古人的社交活动,不少都安排在青楼,而对青楼女子口才的要求,有时还超过姿色。
嫖客和妓女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又不是主客关系、主仆关系、主奴关系,而是一种买卖关系。在市场机制较为健全的条件下,买卖关系其实是一种最平等的关系,即价格面前人人平等。谁付的钱多,谁就能得到最好的服务,与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无关。金钱以外,能起到作用的,就是个人的魅力,如年龄、相貌、风度、谈吐、才情等,也与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无关。
嫖客和妓女之间,身份也是平等的:你是浪子,我是荡妇;你嫖娼,我卖淫,大家都不是好东西。所以,你不用摆架子,我也不用装样子,光脱脱,赤裸裸,反倒真实。谁也不用笑话谁,谁也不用蔑视谁,谁也不用害怕谁,谁也不用提防谁,完全用不着羞羞答答、遮遮掩掩、装腔作势、作态摆谱。可以说,社会和家庭开的是“假面舞会”,而妓院与青楼开的是“脱衣舞会”。前者文明,后者粗野;前者高雅,后者下流,但真实性却也不可以道里计。 “肮脏”的金钱与性,就这样造就了畸形的平等。然而,在封建等级社会中,人与人,尤其是男人与女人之间,如果要讲什么平等的话,大概也就只有这一种了。
有妻有妾的男人缺少的是浪漫和刺激。前已说过,中国的传统婚姻是没有恋爱过程的。与之相适应,中国的家庭生活是平淡无奇的,夫妻感情是淡漠无趣的。那么,又有谁愿意天天老喝白开水呢?于是,档次高一点的,就企盼着浪漫,档次低一点的,便渴望着刺激,他们便都寄希望于妓女。妓女不是自己的老婆,也不是自己的奴婢,却可以与之“做爱”,这难道还不够浪漫,还不够刺激吗?更何况,妓女不但可以成为性伴侣,也可能成为好朋友,从而有可能在她那里获得一种真实的情感。这对于某些渴望真爱者而言,不是极为可贵吗? 妓女对于爱,就更为渴望。 应该承认,在大多数情况下,妓女是被当作性工具来使用的。倚门卖笑,送往迎来,逢场作戏,骂俏打情,是她们的职业和工作。这种罪恶生涯和虚情假意无疑会使她们心灵枯竭、感情麻痹,极大地丧失爱的能力。但是,妓女也是人,她们也有爱的权利和愿望。而且,作为风月场中人,她们比名门闺秀、千金小姐更懂得世态的炎凉、人心的叵测,也更懂得友谊的分量、爱情的价值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充满了矛盾的社会。一方面,它似乎比世界各民族的古代社会都温情脉脉,父子爱、兄弟情、朋友义,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甚至就连君臣之间的关系,也不那么公事公办,而是强调要有情义存乎其间。但是,另一方面,它对男女之间的爱情,却又相当地嫉恨和仇视。它可以容许男人纳妾,甚至可以容许男人嫖妓,却绝不容许男人和女人恋爱,不容许这种爱情取得合法地位,这实在是莫名其妙而又不可理喻的事情。
文人之所以是文人,大概是因为有才。有才的人,都有两个毛病:一是恃才傲物,二是同病相怜。
不同寻常的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欣赏,不忍埋没自己的才情。才子曲高和寡,妓女身居下流,表面上看地位天差地别,实际上孤独感是相同的。
明代的《嫖经》就曾告诫各位嫖兄嫖弟,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是金钱买卖关系。所以,嫖客们首先必须牢记:“须是片时称子建,不可一日无邓通。”子建指才,邓通指财,“才”与“财”虽然同音,功能效用却天差地别。只要你有钱,别说是自称曹子建,便是自称比曹子建更有才华,更有成就,妓女也会连连点头称是,秋波暗送,媚眼横飞。如果一文不名,对不起,便是曹植本人到场,也只能吃闭门羹,坐冷板凳,看死鬼脸,听风凉话。
老到的鸨母和妓女都知道,男人最贱。你要是屈意相从,他就不把你当回事;而你越是摆谱,他便越是猴急。等你把他胃口吊足了,银子骗够了,再给他点甜头,保证他眉开眼笑,下回还来。
妓院中还有比鸨母更可恨的人,那就是所谓“龟奴”,即俗称“王八”的那些男性职员。龟奴最早可能是卖淫女子的丈夫,也可能是人贩子。正因为他们是妓女的丈夫,或鸨母的丈夫,或有丈夫名义者,所以叫“忘八”。所谓“忘八”,就是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字皆忘,或忘了第八个字——耻,也就是“无耻”的意思。“忘八”谐音“王八”,而“王八”就是“乌龟”,所以这些家伙便叫做“龟奴”。 龟奴的无耻,一方面在于他们寄生于妓女,靠妓女的卖身钱来供自己享乐挥霍;另一方面,也在于他们时常欺负妓女,骚扰妓女。在嫖客面前,他们低三下四,比狗还不如;在妓女面前,他们又摆出一副老爷派头,还时不时趁机占妓女的便宜。自己不劳动,靠妓女卖身为生活,已是人格低下;趁嫖客不在时去满足性欲,更是人格卑劣。如果说,鸨母九分可恶之外尚有一分可怜,那么,龟奴便是十恶不赦、十分可恶的王八蛋!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是最无恋爱自由的。丈夫是父母和媒人指定的,又无权纳男妾、收男婢、狎男妓。这样,传统社会中的女性,要想体验一下恋爱的自由,性爱的自主,自己给自己当一回家,做一回主,唯一的途径,就是偷情。所以,在偷情的案例中,女性主动的事例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其原因,多半就在这里。
就拿私奔来说,男方除了会被痛骂一顿外,几乎不受处分,而女方却要被打入另册,永世不得翻身。
直到现代,婚外恋也仍是一个让社会感到头疼和棘手的问题。对于这一现象,义愤填膺,力陈其不可者有之;离经叛道,力辩其合理者有之;无视舆论,公然实践者有之;乱凑热闹,忙于捉奸者亦有之。这就说明,所谓“偷情”,乃是一种情况极为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其中有难恕之恶,也有难言之隐,实不可一概而论之。
露水夫妻对于已婚者而言,应该说是一种最理想的偷情方式。它既能满足偷情者的某种需要(如性的需要,因配偶不在身边或受到冷落而产生的感情需要等等),又不会导致婚姻的破裂。因此,它便为那些既不愿意破坏婚姻、毁灭家庭,又确有偷情需要者所乐于使用,并把这种一次性苟合的对象称为“易拉罐式的情人”。 相对而言,“橡皮糖式”的情人就麻烦得多。 所谓“橡皮糖式”的,也就是“一粘上,就甩不开”的意思。 甩不开的原因也很多。有的是真产生了爱恋之情,难舍难分,一心希望“转正”;有的则是另有图谋,要把对方的偷情,当作狠敲一笔的把柄。无论何种原因,都会一口咬住不放,从而给当事的另一方,造成精神压力和实际困难。
积极参与捉奸和惩处奸夫淫妇,便等于向大家宣布自己既非奸人,亦无淫心,而压抑在心理深层的淫心,又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宣泄,岂非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正因为捉奸和惩处奸夫淫妇是一种宣泄和表白,因此其行为也就必然过激。
如果说在“文革”中,人们急于要表现的,是政治立场的坚定和革命斗志的昂扬,那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急于要表现的则是道德的高尚和行为的清白,其中就包括“不好色”“不淫欲”。这种表白当然只能借助于对“奸夫淫妇”的“满腔义愤”。既然每个人都已“义愤填膺”“怒火满腔”,那么,不出现过激的行为,就反倒不正常了。
禁止民间的荤话,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一方面,“礼不下庶人”,真正要紧的,是统治者家族血统的纯正、嫡庶的分明,庶人们并无多少权力和财产可继承,即便生了私生子,也没有什么大乱子;另方面,“天高皇帝远”,社会底层的事,老实说,当局想管也管不了,何况这本来就是小事。所以,尽管中国传统礼教历来强调“别夫妇”“正人伦”“设男女之大防”,但在民间,其实并不怎么太把男女关系当回事。
中国的男女关系中,最必须注意“瓜田李下”嫌疑的,就是已婚男子与未婚少女。而且,一旦闹出事来,受损失最重的,往往是男方。因为女孩子可以解释为“不懂事”(但也难免被斥为“不自重”),男方则无任何理由可以自圆其说。老婆会闹离婚自不必说,单位上风言风语,甚至领导来找谈话也不必说,女孩子的家长也有可能找上门来讨个说法。这样一来,还不闹个沸反盈天,名誉扫地? 当然,事情闹到最后,还是男女双方都身受其害。一个女孩子家,居然和一个有老婆的男人鬼混,当然不是好货;一个已有妻室的男子,居然去勾引涉世未深的少女,自然是流氓。那么,这一男一女是否真有“奸情”呢?这就没人深究了,无非捕风捉影,想当然耳!但是,“想当然”是不犯法的,“说闲话”也是不犯法的。要想让别人不说闲话,就只有自己检点行为,认清界限,不要没来头地去惹是非。
传统社会对独身和离婚的反对。因为独身即“拒绝成人”,离婚即“破坏成亲”,两者都会造成对家庭这个国本的动摇和颠覆。
中国古代没有“离婚”,只有“休妻”。“休妻”又叫“出妻”,礼法上历来有“七出”之条。也就是说,做妻子的只要犯了“七出”中任何一条,做丈夫的都有权将其赶出家门,予以休弃,这就叫“出妻”或“休妻”。 “七出”之条大约在周代就已经有了。依据《大戴礼记·本命》和《仪礼·丧服》贾公彦疏,丈夫们可以随便把有错或无辜的妻子打发出门的七条所谓“正当理由”是:不事舅姑(公婆)、无子、淫佚、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不事舅姑就是不孝敬公婆。
已经完成了生育任务却还要婚嫁,只能有一个解释,而这个可能有的解释在许多人看来,又是很可耻的事。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性只有以生育为目的才合法,才道德,非生育的性事则应视为淫欲,这就难免让人说闲话。如果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便闲话很多:“一大把年纪了,居然还不安分!”如果是老夫娶了少妻,则闲话也不少:老的固然是老不正经(否则娶那么年轻的女人干什么),女的自然也未必是什么好东西。因为“自古嫦娥爱少年”,哪有年轻貌美的女子甘愿嫁给老头子的?如果不是“早已失身”,无法嫁给童男,便是“另有图谋”,八成是在打那老家伙遗产的主意。而且,说不定还早已暗中养了个“小白脸”,让那老头傻呵呵地戴绿帽子。显然,这样的闲话,不但当事人受不了,便是他们的子女,也会感到压力,并因此而极力反对他们父母的再婚。中国老年人再婚的困难,一多半原因往往在此。
闲话,正是社会为被禁忌和被遮蔽的性所开的一个小口子。正是通过这个小口子的调解作用,保证了被规范了的性行为不至于因过分的压抑而失衡和出轨。 难怪中国传统社会对民间四处流传的荤话、荤故事睁只眼闭只眼了。因为它们无伤大雅,其实还大有好处。对于个人而言,它是轻度宣泄;对于社会而言,它是总体平衡。